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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以赛代评”申报条件及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4/4/30  浏览次数:508


2023年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以赛代评”工作有关申报内容如下,江夏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参赛条件

1、企业应为2023年度区级考核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的众创孵化平台内其在孵企业;

2、企业应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

3、企业应初次入驻众创孵化平台,且入驻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4、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从事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二、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工作流程分为载体推荐、企业报名、线上复评、线下终评、抽查核实五个环节。

(一)载体推荐

2023年度区级考核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的孵化载体,应积极主动发动载体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并对其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初审把关,对于满足参赛条件的企业,签字盖章,进行报名推荐(详见附件1)。

(二)企业报名

通过孵化载体初审推荐的企业,自行登陆网页进行报名,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详见附件2,但报名信息需在网页进行填报)。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

(三)线上复评

评审工作组对参评企业进行线上复评,通过数字化综合评测,选出具备高成长性的“以赛代评”入围企业。

复评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

(四)线下终评

终评采用企业线下路演,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采取5+2答辩形式(路演5分钟,答辩2分钟),专家评委打分分数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剩余专家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终评时间:2024年5月下旬。

(五)抽查核实

企业需承诺报名材料中所有内容、事项、数据均真实有效,并提供原件备查,对核实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将对涉事企业及所在众创孵化平台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认定资格,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推荐资格,记入科研信用黑名单、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无条件退还全部因项目申报获得的政策资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接受抽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抽查时间:2024年5月下旬。

三、支持政策

1、众创孵化平台入驻优质企业房租补贴申报资格由“以赛代评”方式产生,将入围企业评定为:“优秀”、“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占具备高成长性的入围企业数量总和的10%、30%和60%,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2、“以赛代评”“优秀”的企业,补贴标准30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第一年度不超过12万,第二年度不超过8万;

3、“以赛代评”“优良”的企业,补贴标准20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第一年度不超过6万,第二年度不超过4万;

4、“以赛代评”“合格”的企业,补贴标准10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第一年度不超过3万,第二年度不超过2万。

5、本次补贴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补贴兑现方式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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