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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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6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在省经信厅网站完成在线填报并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报送资料,企业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县区推荐的企业原则上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按《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推荐企业需符合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在截止日期前无失信行为。
四、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按评审结果由高至低排序,在指标范围内顺序推荐。市经信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情况,结合我市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及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请于11月16日17:00前将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及推荐行文上报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附件2:
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县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高 新 区 |
15 |
经 开 区 |
15 |
新站高新区 |
15 |
安巢经开区 |
2 |
肥 东 县 |
7 |
肥 西 县 |
7 |
长 丰 县 |
7 |
庐 江 县 |
6 |
巢 湖 市 |
6 |
瑶 海 区 |
2 |
庐 阳 区 |
6 |
蜀 山 区 |
6 |
包 河 区 |
6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