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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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名额及时间、条件说明如下,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此次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B类项目择优推荐名额南京市有40项,申报企业条件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更多详情如下,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以下免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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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时间
1. 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2. 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南京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择优推荐名额
序号 |
地区 |
B类名额数 |
1 |
南京市 |
40项 |
2 |
苏州市 |
36项 |
3 |
无锡市 |
30项 |
4 |
南通市 |
26项 |
5 |
常州市 |
23项 |
6 |
徐州市 |
18项 |
7 |
扬州市 |
18项 |
8 |
盐城市 |
18项 |
9 |
泰州市 |
15项 |
10 |
镇江市 |
12项 |
11 |
连云港市 |
12项 |
12 |
淮安市 |
8项 |
13 |
宿迁市 |
8项 |
14 |
昆山市 |
3项 |
15 |
常熟市 |
3项 |
16 |
海安市 |
3项 |
17 |
泰兴市 |
3项 |
18 |
沭阳县 |
3项 |
南京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要求
1. 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两年度会计报表、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和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
2. 申报企业须对照指南规定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
3.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 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4.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 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5.本年度项目的申报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
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 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拟立项项目 将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通知及《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 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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