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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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17号)要求,现就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栏进入申报,并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各单位申报前需开展信用自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存在信用问题依然申报的,将依据《合肥市科技信用管理办法》(合科〔2019〕138号)记入科技征信系统失信名单。
(二)时间要求
1.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17:30
2.为确保市级审核准确,请申报单位完成在线申报并提交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无需市科技局审核),与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4)合并装订,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报送截止时间以辖区科技局通知为准)。县区汇总并核查征信后,将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1份,格式见附件5)、纸质材料于9月7日前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逾期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相关处室严格审核把关,核查征信情况,并在9月16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9月17日前将汇总表送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三)其它说明
按省厅通知要求,科技保险补助等需市(县)先行补助资金的项目,需提供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科技保险补助的在线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9月5日。(申报科技保险补助名单见附件3)
科技创新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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