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做好2021年安徽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9-26  浏览次数:1354

根据《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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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单位申报

1、项目单位对照《2021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二、县区审核推荐

1、现场核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除第(十一)(十四)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现场核查必须达10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及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等。

2、推荐上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10月20日前(端口关闭时间为10月20日24时)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第(三)(四)类项目前期已组织项目入库,此次仅需上报承诺书和财政、经信联合审核的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请于9月28日前将项目审核人员名单(格式参照“附件2”)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用于分配系统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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