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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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将本地区 (单位)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汇总编印,形成制造业类 和信息技术外包类两册并各印制10份,于2021年12月10日前 报送商务部(9份)、工业和信息化部(1份)。安徽省哪些企业符合申报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条件?企业申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申报的朋友可联系小编免费在线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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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条件:
。重点企业申报工 作请参照《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工作方 案(试行)》中相关要求和程序开展。各申报企业应及时 提交《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表》 及相关申报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
2、 近三年,每年承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执行额不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
3、 在制造业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数字化服务方面具有核心自 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产品,有成熟应用的案例,并形成完整业务体系 和发展规划。
4、 数字化解决方案覆盖制造业客户不少于10个。
5、 为制造业行业领域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所获得的收入占本 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
6、 拥有一定数量的与制造业有关的发明专利、软件着作权以 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
7、 拥有一批从事制造业数字化的专业化人才。
安徽省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流程:
企业向其所在省级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 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中央管理企业向所在企业集团提出申请并 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省级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集团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 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商务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
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在5万亿人民币以上的省份②可推 荐制造业类重点企业、信息技术外包类重点企业各不超过10家, 地区生产总值在3-5万亿人民币之间的省份③可推荐制造业类重 点企业、信息技术外包类重点企业各不超过6家,地区生产总值在 1-3万亿人民币之间的省份④可推荐制造业类重点企业、信息技 术外包类重点企业各不超过3家。其他省份可推荐制造业类重点 企业、信息技术外包类重点企业各不超过1家。每个中央企业集 团可推荐制造业类重点企业、信息技术外包类重点企业各不超过 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