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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优惠政策及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2/12/27  浏览次数:854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优惠政策、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申报条件、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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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优惠政策

1.提供决策支撑。

通过对入库情况及典型案例分析解剖,有针对性地提出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建议,为制定政策规划、引导措施和综合研判提供决策依据,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2.加大项目供给。

协调发挥多领域政策措施合力,使专项提升行动为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制造业服务化改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优化和两业融合创新等重点目标实施提供项目支撑。

3.促进供需对接。

多措并举宣传推广与交流对接,不断拓展优秀服务机构及产品在集群企业中合作应用覆盖面,加速制造业企业创新生产组织方式与经营业态,不断增强产品竞争与渠道开发能力。

4.深化区域合作。

在推动重点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积极推介我省优秀服务品牌,构建项目共建和资源高效配置机制,为自主服务品牌拓展区域市场和优化区域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申报条件

一、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入库要求:

1.入库对象。

2020年新增入库或年度在建生产性服务平台、工业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基地及第三方投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学科带头人、政府引进人才及重点领域战略性工程负责人等专家;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定制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技术产品。

2.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专注服务于先进制造业集群、新技术新基建应用性强、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人才及技术产品。

二、培育优秀服务品牌。

1.培育对象。

包括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制造服务平台、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特色基地(企业)等优秀服务机构。

2.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专注服务于先进制造业集群、集聚趋势明显、示范意义强、形成一定规模的平台、基地及企业。

三、遴选优秀解决方案

1.主要内容。

包括引领制造业服务体系创新、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系统和面向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等类型解决方案。

2.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的服务机构,为先进制造业集群定制开发、应用场景多元化、形成一定应用成效的解决方案。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申请入库重点服务领域项目基本信息表

3.申请入库生产服务类专家人员基本信息表

4.申请入库相关产品信息表

5.优秀生产服务机构信息比

6.优秀生产服务解决方案信息表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