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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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申报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要咨询其他项目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50家上云标杆企业,通过标杆引领,促进云服务、云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主要领域、主要环节的有效应用,带动生态圈企业上云用云,共享云计算的便利,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本,实现企业研发、创新、生产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在湖北省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工业企业。
(二)标杆企业应重视信息化建设,近两年在上云方面有连续性的投入,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在信息化改造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要具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
(三)标杆企业通过上云,在管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信息化程度提升较大,生产经营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明显改变,能充分体现上云在企业提质增效降本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并已产生实际应用价值。
(四)标杆企业使用的云产品和服务技术成熟,可在同行业企业或其他企业进行复制和推广;能体现按需供给、资源分享的特征和作用;标杆企业同意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并愿意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
(五)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等国家或省级相关试点示范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已经成为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不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填写《第三批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按属地化管理报送至所在市州经信局。请各市州经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项目评审细则,组织本市项目评选。
(二)各市州经信局在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且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的基础上,汇总填写《第三批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形成推荐文件,将推荐表和推荐单位申报书的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pdf版本发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
(三)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根据我省企业上云标杆评价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公示,确保标杆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本通知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各申报单位可上网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