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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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政府对我市机器人推广应用情况考核相关工作,现对我市2020年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情况开展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截止时间
统计工作于10月27日前完成。
二、统计范围
各县、区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应用的工业机器人情况均应统计在册。
三、相关要求
1.此项工作为省、市专项考核内容,请各县、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数据做到详实准确。本次填报的机器人推广应用情况将作为2020年省机器人采购补贴政策申报的重要依据。
2.统计完成后,由县、区经信部门汇总相关数据,填写《机器人推广应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盖章后于10月27日下班前反馈至市经信局装备工业科。
蚌埠市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附件
蚌埠市 县(区)机器人推广应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广应用情况
企业名称 |
2020年1-10月 应用数(台) |
2020年11-12月 计划应用数(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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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
国产 (不含省产) |
省产 |
进口 |
国产 (不含省产) |
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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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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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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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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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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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备注:2020年11-12月计划应用数(台)为企业已开票采购,计划于12月底前安装到位的机器人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