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评估及新基地认定结果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1-1-25  浏览次数:1433

为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根据“三重一创”工作安排,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度市级战新基地评估和认定工作,结果已经2020年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及试验基地

(一)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5家:

萧县经济开发区功能性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20年评定为A档;

宿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20年评定为A档;

宿州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20年评定为C档;

砀山县果蔬食品生物科技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20年评定为C档;

宿马园区智能终端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20年获批;

(二)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2家

泗县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2020年获批;

灵璧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2020年获批。

二、取消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称号3家

取消埇桥区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鞋城制鞋产业创新集聚发展(试验)基地、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称号。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园区要站在培育壮大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度,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秘〔2017〕6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工作责任,优先供给要素,密切跟踪调度,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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