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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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等要求,抓紧时间组织开展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并于5月11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滁州市科技局科技专家服务科初审汇总。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为加强省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充分发 挥院士及其创新团队高端才智引领作用,突出对我省经济发展和 科技创新的贡献,根据《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办法》(科 人〔2015〕4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1 年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登记备案且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且运行年 限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已经享受过建站资助 或者绩效评价奖励的院士工作站不列入此次绩效评价对象。申报 绩效评价采取自愿原则。
依照评价办法,重点围绕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 养、知识产权创造四个方面内容,评价院士工作站建站以来工作 绩效情况。
(一) 院士工作站总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院士工作站要 对照备案登记表、合作协议、年度工作计划等,认真开展工作总 结,并网上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书》,上传相 关工作站绩效、建站单位性质等证明材料,在线打印评价申报书
(一式2份)。非院士工作站承担的工作,不列入绩效评价范围。
申报书填报网址: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T “安徽省 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一“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平台和人才 专项”1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填报。
(二) 市科技局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各市科技局对院士工 作站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对材料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负责;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出具推荐报告(1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 一并报省科技厅。
(三) 组织评价。省科技厅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开展绩 效评价,提出评价等级建议,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请各市科技局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书(含附件,一式2份)送至省政务服 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受理 时间:上午 9:00-12:00,T 午 13:30-17:00),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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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工作站名称 |
组建单位 |
组建单位性质 (事业/国企/民企) |
组建时间 |
备案时间 |
备注 |
1 |
XXX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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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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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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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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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市局填报时,须核实院士工作站组建单位性质(事业/国企/民企)及备案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务必要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