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淮南市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6-16  浏览次数:1255

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 号修改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72 号)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皖文旅函〔2021131 号),对我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提出 了相关具体要求。现结合文旅部、省文旅厅文件,对我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区文旅局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广泛发动民宿经营单位按标准开展申报工作。各县区文旅局依据授权开展评定申请、初审、现场检查和推荐工作,720日前向市文旅局集中推荐一批丙级旅游民宿。

申请材料包括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报告书,公安、消防、卫生、工商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等。

现场检查应形成现场打分表、检查报告(需检查人员签字)。

推荐时需要提供推荐报告(盖章)、现场打分表、检查报告、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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