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配套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市监函〔2020〕109号)要求,现将2020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兑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附件:关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执行《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条款奖补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微信/手机),0551-65300586
下一篇点击: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