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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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江苏省本年度第三批共计入库11081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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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注册登记
1. 企业申请注册。企业可自愿在“评价工作系统”上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填写完成后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本人正常使用。
2. 注册信息核对。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注册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形式审查,结果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
(二)企业自主评价
1. 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表样见《工作指引》附件)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2. 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提交《信息表》,同时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评价办法》、《工作指引》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对所填报的信息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形式审查
评价工作机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表样见《工作指引》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信息表》是否完整
2. 《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3. 《信息表》首页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4. 《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信息审核不通过。信息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形成《审核表》,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评价工作机构要切实强化审核职责,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确保提交的入库企业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四)名单公示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价工作机构。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省科技厅网站上同步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相对而言,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还是很有必要的。想要了解更多或者是不明白的问题,可直接咨询以下免费热线,24小时在线指导。卧涛专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软件开发、企业孵化、高企申报等服务,江苏安徽企业可免费上门指导!更多区域,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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